根据日本船舶工业协会"航海设备及无线通信设备的维护纲要"的相关规定,对远洋及国内航行商船设备的维护修理服务,原则上终止生产后10年。而对渔船和游艇来说,我们也会对终止生产的设备提供一定年限的维护修理服务。
我们会尽量对各型号设备提供维护修理服务,但是有可能无法保证我们对规定的所有原厂零件均可提供,敬请谅解。即使是我们以及我们的正规代理店提供的原厂零件,如果使用时间过长或者您使用了非原厂零件,有可能会影响该设备的功能和使用寿命至于发生预想外的故障。
另外,对于维护服务各期已经结束的设备,我们将不再负责维修。各种产品的维修服务结束的日期和零件的库存情况请确认以下清单。
*用型号和名称可以搜索。
用产品型号进行搜索时,请将产品目录或使用说明书、铭牌上标注的对象型号以半角(半字符)形式输入。
清单上没有的型号,请就近向我们的销售窗口垂询。